省体育场馆协会召开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使用研究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 协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9-07-01 分享到:

省体育场馆协会召开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使用研究工作座谈会

 

2019年6月28日下午,受广东省体育局委托,广东省体育场馆协会组织召开了《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使用研究》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体育局场馆中心主任、省体育场馆协会会长赖浩亮主持。会议邀请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运中心、佛山岭南明珠体育馆、龙狮篮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律师协会文化法律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省体育局产业与科教宣传处庾伟健处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永忠院长代表课题组对《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使用研究》的工作背景作简要说明,从体育场馆有偿冠名的制度障碍及弊端、体育场馆有偿冠名的合法性分析、体育场馆有偿冠名的立法建议三个层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研究工作报告的情况和成果。

参会单位负责人听取并审阅了《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使用研究》的有关内容,分别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建言献策,在研究内容、研究依据、完善政策、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使用研究》予以了充分肯定,均认为研究工作对广东体育场馆事业发展和广东体育产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下一步报告的完善给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赖浩亮会长结合会议内容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为什么要冠名,目的是推动体育产业、场馆事业的发展,为体育场馆行业的管理者创造事业发展的条件;二是能否冠名,要通过从条例修订、出台相关行政规范文件等层面提供法规依据;三是如何冠名,要通过进一步的开展调研、专家咨询和论证,对研究报告进行优化和完善,并起草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省体育局产业与科教宣传处庾伟健处长作总结讲话,表示体育部门计划将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广东省体育场馆有偿冠名管理办法》,通过形成规范性质的文件,指导市场行为和管理行为。同时也要考虑市场、体制、机制等多方因素,不能一蹴而就,要根据市场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的培养、调节、开放。最后,庾伟健处长对协会的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希望协会下一步要继续履行行业职责,发挥协会服务作用,做好宣传沟通工作,为广东体育场馆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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