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相关建设标准与规范速览

信息来源:广东省体育场馆协会 发布日期:2018-07-10 分享到:

体育公园是将绿地与运动场所有机地融为一体,在创造出优美而内涵充实的自然景观的同时,也建成了体育健身场地。体育公园的规划设计应向融合多种活动的生态绿地的方向发展,强调活动多样、内容丰富,以维护居民身心健康和再生自然的高度发展,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趋和谐。小编为读者整理相关建设类标准和规范,分别是《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划拨用地目录》、《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

第一项《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于1986年颁布。是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中“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对体育场地建设的要求和城市规划关于运动场地面积的定额指标”的指示精神,经与有关单位作调查研究,拟定的《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是用以指导不同人口规模城市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划暂行导则。是《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国家标准发布之前,重要的公共体育设施规划依据。

第二项《划拨用地目录》是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发布实施的。其中,明确指出,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包括绿地: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除外)、防护绿地以及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配套设施(高尔夫球场除外);体育信息、科研、兴奋剂检测设施;全民健身运动设施(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内配套的除外)等设施用地归属于划拨用地目录。即明确了公园绿地和公益性体育公园的用地划拨依据。

第三项《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即CJJ/T 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最新版本是2002年发布的。其对于本研究最为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明确的将体育公园定位为主题公园,定位在绿地分类中的G137其他专类公园这一类目下。同时,明确了其他专类公园绿化占地占比应大于等于65%。

第四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发布于2005年,主编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批准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其中文本规定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负责。这一文件并不是正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缺乏较为严谨的科学化、标准化的编制与实施规划。现阶段,比较其技术内容,从指导规划用地上,其提出的社区概念不符合规划管理部门惯用的居住区、小区、团组的划分土地的规划分类惯例,其核定的社区人均室内外体育面积远远高于了实际所能实现的情况,对比《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提出的文体用地指标差距甚远。另外,比较其技术内容,不如《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标准所提及的社区体育场地建设要求、性能要求具体。亟需在住建系统多项标准修订过程中完善和调整。

第五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即JG/T 191-200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标准,是住建部发布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标准规定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地与设施要求和检验及判定。体育项目涉及了篮球、排球、足球、田径、门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轮滑、滑冰、台球、儿童游戏、室外健身、室内健身、健步走和跑步。是编制社区体育公园、园林绿地中添加体育设施在场地设施技术方面最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即GB 50442-20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是住建部负责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该规范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范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并给出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的相应用地规模。这里所指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大部分在地方规划中被用于了体育中心、奥体中心的场馆群建设。该规范随着我国城市级别(人口规模划分标准)划分的调整,即将修订。本标准对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划分以及用地规划分散性、共享性、规划具体体育功能的指导原则,将是未来规划方向调整的关注重点。

第七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即GB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住建部负责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中的用地分类按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则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分析该标准是界定体育设施和体育公园可能涉及的用地分类的研究前提。根据标准规定,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我国规划建设的体育公园用地定位类型相对复杂。总体来讲,分为四类情况。第一,依托城市住宅建设而形成的社区(街区)体育文化休闲公园(或广场)。其建设用地使用的是城乡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R类)中的服务设施用地(A2);第二,依托城市绿化建设,在已有公园基础上添加部分体育设施而形成的体育公园。其建设用地使用的是城乡建设用地中“绿地与广场用地”(G类)中的公园绿地用地(G1)。第三,依托城市体育设施场馆群建设或改造而形成的体育公园。其特点是场馆群占体育公园主体,体育设施面积比例远高于绿化面积。其建设用地使用的是城乡建设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类)中的体育用地(A4);第四,依托城市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而形成的体育公园。其建设用地使用的是城乡建设用地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中的康体用地(B32)。

第八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住建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正在由住建部相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新修订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本别就15分钟生活圈、10分钟生活圈、5分钟生活圈给出了体育设施配建类型和数量,给出了各生活圈中心绿地的面积比例,并规定了中心绿地配建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这为社区型和小型公益体育公园的园路面积、体育面积控制与规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第九项GB 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是住建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公园设计的基本规定、公园的内容、内部用地的比例、容量计算、设施的设置、地形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技术要求。是规划设计各类公园必须遵循的设计导则和设计规范。研究其对于内部用地的比例和公园整体规模分类的划分区段,对于编写体育公园建设指南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体育公园属于公园中的专类公园,其大小划分和园路铺装面积中可利用于体育活动场地铺装的面积确定,都要遵循本标准的指标和依据。